20%漲跌幅規則下的的第一隻地天板股票——豫金剛石(圖解)

今日,豫金剛石在停牌核查半個月後公告復牌,復牌首日股價上演從跌停到漲停的“地天板”極端走勢。

豫金剛石自此成為科創板、創業板實行日內漲跌幅限制擴大至20%以來,首隻股價一度走出“地天板”的個股。

20%漲跌幅規則下的的第一隻地天板股票——豫金剛石(圖解),拾荒網

豫金剛石今日走勢

分價數據顯示,豫金剛石今日跌停價位成交59.12萬手,占全天成交總量的26%。以5.31元/股的跌停價計算,豫金剛石今日跌停板成交金額3.14億元。

截至收盤,這3.14億元籌碼浮盈高達35.22%。而當豫金剛石盤中觸及漲停時,這部分籌碼浮盈更是高達50%。(不考慮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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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金剛石分價數據

“地天板”前已停牌核查半個月

豫金剛石9月8日盤後發佈公告,因公司股票交易嚴重異常波動,自9月9日開市起停牌核查,自披露核查公告後復牌。

豫金剛石此前股價收獲3連板。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豫金剛石股價在停牌前連續10個交易日內3次出現同向異常波動情形(即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屬於嚴重異常波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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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金剛石日線走勢

昨日(9月21日)晚間,豫金剛石披露《關於公司股票停牌核查結果暨復牌公告》,公司股票於今日(9月22日)開市起復牌。

今日開盤集合競價,豫金剛石股價牢牢封死跌停,跌停板封單高達34.82萬手。

連續競價階段,豫金剛石前20分鐘成交清淡。但從9時52分開始,跌停板突然顯著放量,短短1分鐘內成交超過50萬手,跌停板也被放量撬開。此後,豫金剛石股價震蕩走高。

14時40分,豫金剛石股價進一步摸高,並觸及7.97元/股的漲停價,完成日內“天地板”。但值得一提的是,在豫金剛石股價觸及漲停的過程中,並未出現大資金主動封死漲停。

尾盤10分鐘,豫金剛石股價“高臺跳水”,漲幅迅速收窄至10%以內。

截至收盤,豫金剛石股價報7.18元/股,上漲8.13%,成交14.64億元,刷新個股歷史天量,換手率35.47%。

需要關註的是,與豫金剛石一樣,天山生物、長方集團兩隻創業板股票同樣是在停牌半個月後復牌,但今日表現明顯疲弱許多。兩隻股票均跌停價位開盤,盤中跌停板一度被打開,但最終回封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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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生物、長方集團今日走勢

“暫無第三代半導體相關業務”

豫金剛石本輪快速上漲始於9月初,與當時火熱的“第三代半導體概念”有關。

第三代半導體材料主要包括氮化鎵、碳化矽、金剛石等。豫金剛石主營產品為人造金剛石。根據公司半年報,公司產品可應用於機械石材、電子電器、光學器件、寶石加工、半導體矽切片等領域。因此,當時有資金將公司歸入“第三代半導體概念”。

然而,公司方面在昨日披露的《關於公司股票停牌核查結果暨復牌公告》中明確表示:“近日公司關註市場傳聞公司涉及第三代半導體概念。公司暫無第三代半導體相關業務,也未因第三代半導體材料貢獻收入和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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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豫金剛石《關於公司股票停牌核查結果暨復牌公告》

公告披露11項風險提示

同樣在《關於公司股票停牌核查結果暨復牌公告》中,該公司方面還提示瞭多達11項公司可能存在的風險:

1、二級市場交易風險。

公司近期經營情況未發生重大變化,短期內公司股價漲幅較高,與同期創業板綜指偏離度較大。

2、公司經營業績虧損風險。

2020年半年度,公司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35714.48萬元,較上年下降853.67%,主要原因為報告期公司根據訴訟及判決情況計提利息、罰息、違約金等,以及受流動性及市場環境影響,公司人造金剛石單晶及大單晶產品收入較上年同期下降,毛利率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導致主營毛利較上年同期減少。

3、訴訟事項風險。

截至目前公司共涉及62項訴訟/仲裁案件,案件金額合計約469409.85萬元。

4、保留意見事項未消除風險。

公司2019年度審計機構對公司2019年度財務報表及財務報表附註進行瞭審計,出具瞭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截至目前,上述保留意見事項暫未消除。

5、持續經營能力風險。

因訴訟事項,公司大部分銀行賬戶資金、土地、對外投資股權等被凍結、查封,銀行借款、應付票據、信用證、融資租賃長期應付款存在逾期未付。

6、資金鏈緊張的風險。

2018年以來公司部分合作銀行、非銀金融機構存在斷貸、抽貸或要求公司提前還款,融資渠道受阻,公司資金狀況緊張並出現部分債務逾期的情形。拾荒網炒股,專註短線技術技巧進階。

7、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風險。

2020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目前正在調查期間,暫未收到結論性意見或決定。

8、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風險。

因公司涉及的多起訴訟事項,存在未履行內部審批及相關審議程序對外提供擔保的情形,可能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9.4條、9.5條有關其他風險警示的規定,從而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9、控股股東持有公司的股份可能被處置的風險。

由於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質押率高,且被凍結及多次輪候凍結,若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處置,則可能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

10、失信被執行人風險。

因相關訴訟案件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11、公司股份被拍賣的風險。

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北京天空鴻鼎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破產清算指定管理人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在“阿裡拍賣·司法”平臺發佈瞭股權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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