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起深交所全面提供五種市價申報方式,以提高市場效率,方便投資者選擇使用。為此,我們對深市市價申報方式有關問題,特別是在運用中需重點關註的事項,做一專題介紹,以幫助投資者熟悉並合理運用市價申報方式。一、為什麼要引入市價申報方式?答:很多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都可能遇到過因下單太慢,無法及時成交的問題。因此,為瞭提高市場效率,深交所在2006年7月1日實施的《交易規則》中,在過去限價申報的基礎上,引入瞭市價申報方式。投資者可以根據自身不同的交易需求,選擇不同的市價申報方式進行交易。二、什麼是市價申報?答:市價申報是按當時市價買賣證券的申報方式,也可以稱為不指定委托價格的申報,其可以有多種實現形式。目前深市共有五種市價申報方式供投資者選擇,分別是“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本方最優價格申報”、“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和“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三、市價申報方式有什麼特點?答:與原有限價申報方式相比,市價申報方式因以當時的市場價成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證投資者買賣指令及時成交,有利於提高市場效率。但與此同時,市價申報方式下單前投資者無法預知其交易價格,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一般來說,市價申報的成交效率越高,行情波動越劇烈,其價格的不確定性風險越大。四、“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的主要特點是什麼?答: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是指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作為其申報價格的市價申報方式。簡單來說,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買入時以“賣一”為限價,賣出時以“買一”為限價的申報方式。五、“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的主要特點是什麼?答:本方最優價格申報指是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的市價申報方式。簡單來說,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買入時以“買一”為限價,賣出時以“賣一”為限價的申報方式,當本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在原有的“買一”或“賣一”隊列中排隊。六、“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的主要特點是什麼?答: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是指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的市價申報方式。簡單來說,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也就是依次以“買一”到“買五”價格作為賣出價格或依次以“賣一”到“賣五”價格作為買入價格,同時如申報無法全部成交,不能成交部分自動撤單的申報方式。七、“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的主要特點是什麼?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是指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的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的市價申報方式。簡單來說,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與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的區別在於前者與對手方所有申報成交,後者隻與對手方買一到買五或賣一到賣五申報成交。八、“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的主要特點是什麼?答: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是指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如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的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能夠使其完全成交的,則依次成交,否則申報全部自動撤銷的市價申報方式。簡單來說,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就是,申報能與對手方隊列完全成交的,則從“買一”或“賣一”開始依次配對,直至完全成交,如不能完全成交,則申報被全部自動撤單,不予成交。九、投資者采用市價委托時應註意什麼?答:(一)市價委托存在執行價格不確定的風險。上述五種市價申報方式的解釋都是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前提下進行的。當投資者買賣指令送達交易主機時,行情可能已發生變化,由此造成實際成交價與投資者看到的買賣盤不一樣,存在執行價格不確定的風險。(二)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前提下,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中的申報隊列並非僅有投資者能夠看見的買一至買五或賣一至賣五,還包含其他符合有效競價范圍的申報。(三)市價申報隻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其他時間不接受。不願意使用市價申報的投資者也可以按原有的限價方式委托。(四)應慎用市價申報方式。鑒於市價申報成交價格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投資者在使用市價申報進行交易前應當充分瞭解不同市價申報方式的交易特點以及可能帶來的交易風險,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媒體曾報道的某權證以一厘錢價格成交的事件,就是由於投資者沒有慎用市價申報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