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一下創業板註冊制下的特停規則,這幾天問的人比較多,關於規則,其實隻需要看看交易所原文件就行啦,很多人不愛去做,那就由我來吧。
需要看兩個資料,一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 (去交易所網站找還真不好找,你們想看原文可以復制文字去百度搜),裡面提到異常波動情形。
平時常見的有三個,尤其是第二個最常見。
連續 10 個交易日內 3 次出現第 4.2 條規定的同向異常 波動情形
連續 10 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 100%(-50%)
連續 30 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 +200%(-70%)
之前天山生物特停是因為偏離值超100%,但昨天銀邦股份、雙林股份都符合100%要求,為何沒有特停?原因還得接著看:
第二份資料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 ,第八章第一節:
裡面提到: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現異常波動,應當於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無法披露的,應當申請其股票自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核查。等等。。。
正常情況下上市公司披露異常公告都沒有問題,不會拖延,何況有時隻是市場炒個情緒而已,跟公司經營也沒關系,即便如中信建投、中信證券這種,上市公司說個“截止披露日,公司沒有異常”這類廢話也很容易。這條不叫事。
還有下一個:
這條講的就很明顯,交易所有權根據異常情況要求上市披露異常波動公告,或者要求上市公司停牌,主動權在交易所手裡 。
換個角度也能理解,不然總不能要求漲一倍就特停,或跌個50%就要特停吧,那樣快趕上濫用特停制度瞭,這才有的昨天銀邦和雙林符合特停規則但沒有特停的事,交易所讓你停你再停。拾荒網炒股,專註短線技術技巧進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