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算擔保金是指由結算會員依中金所的規定繳存的,用於應對結算會員違約風險的共同擔保資金。引進結算會員共同擔保機制,在股指期貨市場一開始運作時就有一筆相當數量的共同擔保資金,可以增加中金所應對風險的財務資源,建立化解風險的緩沖區,進一步強化中金所整體抗風險能力,為市場平穩運作提供有力保障。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對結算擔保金的分類、計算及分擔方法都作瞭說明。
結算擔保金分為基礎擔保金和變動擔保金。基礎擔保金是指結算會員參與中金所結算交割業務必須繳納的最低擔保金數額,變動擔保金是指隨著結算會員業務量的變化而調整的擔保金。
中金所每季度最後一個交易日收市後,根據市場總體情況測算出全市場的結算擔保金總額,結算擔保金總額為上一季度日均交易保證金的8%。
每個結算會員根據業務量按比例分擔結算擔保金總額。結算會員應分擔的結算擔保金=結算擔保金總額×(20%×該會員上一季度日均交易量/中金所上一季度日均交易量+80%×該會員上一季度日均持倉量/中金所上一季度日均持倉量)。
結算會員分擔到的結算擔保金數額大於其結算擔保金餘額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到中金所指定銀行的結算擔保金賬戶補交差額部分;分擔到的結算擔保金數額小於其結算擔保金餘額,且大於其基礎擔保金數額的,中金所在5個工作日內將結算擔保金餘額與分擔結算擔保金的差額部分劃至結算會員賬戶;分擔到的結算擔保金數額小於基礎擔保金部分的,中金所在5個工作日內將結算擔保金餘額與基礎擔保金的差額部分劃至結算會員賬戶。
中金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情況隨時調整結算擔保金的收取標準和收取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