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持有滬深300期指合約空單的人如何狡辯持空單不叫做空

前段時間,筆者與一位從事自營業務的證券公司同學閑聊。同學抱怨,近些年來股市不盡人意,盡管他們在股票市場的持股量沒有減少反有增加,卻因為持有期指空單,被誤解通過期指看空做空股市。對此,筆者采用數學反證法,逐一推導論證各條所謂的做空路徑無效,並結合近期調研情況,進一步證實瞭證券公司沒有利用期指做空股市,更沒有操縱市場,從其持倉情況看,實則是證券市場的長線多頭。關於“證券公司打壓期指獲利”的誤解一些市場人士關於股指期貨的誤解認為,當股票市場下跌時,證券公司利用股指期貨做空獲利的路徑有兩條:一是主動做空股指期貨,引起股票指數大跌,賣空股票獲利(路徑一);二是主動拋售股票打壓大盤,帶動股指期貨大跌,賣空股指期貨獲利(路徑二)。每條操縱路徑均可分解為兩步動作,分別為“主動賣空股指期貨、賣空股票”(動作1)和“主動拋售股票打壓大盤、賣空股指期貨”(動作2)。我們可以逐一剖析這兩條路徑、兩步動作,看誤解中的“證券公司做空獲利”能否行得通。事實證明這完全是沒有可行性的。股指期貨不能左右股市大盤走勢,並且證券公司未賣空股票,路徑一不具可行性證券公司持股指期貨空單,並不能導致股票指數大跌。股指期貨隻是依存於股票現貨市場的衍生產品,不會也不可能改變股票市場的運行規律與中長期走勢。兩者規模對比,股指期貨市場的資金規模是“螞蟻”,而股票市場是“大象”.截至2014年7月,我國A股總市值26萬億元,其中滬深300成份股總市值15萬億元,而近期股指期貨每日資金活躍存量僅約300億元。股指期貨市場如此小的資金規模與體量龐大的股票市場相比可謂“九牛一毛”.從制度設計看,股指期貨以股票現貨指數為標的,交割結算價的基礎就是滬深300指數。股指期貨與對應股指的關系就好比經濟學原理中的價格與價值的關系,價格圍繞價值波動,但不會脫離價值。因此,即便動作1發生,也無法導致股票指數大跌。證券公司無法賣空股票,其客戶也未大量融券賣空。在當前股票市場上,賣空股票隻能融券。證券公司在融資融券業務中作為中介,給客戶提供券源,自身並不賣空股票。實際情況是融資規模遠大於融券規模。Wind數據顯示,2014年7月底,融券餘額僅50億元,融資餘額達4400多億元,兩者相差80多倍,買入股票遠多於賣空股票。因此,即使動作1及其產生的結果可行,動作2也未曾發生過。證券公司凈買入股票,也未方向性賣空股指期貨,路徑二無事實依據從近幾年的趨勢看,證券公司凈買入股票,不管股市漲跌。筆者調研瞭股指期貨市場持倉最大的10傢證券公司運用股指期貨情況。這10傢公司合計的總資產占全行業114傢證券公司總規模的41.7%,股指期貨持倉量占77.0%,具有行業典型代表性。調研結果表明,自2010年4月股指期貨上市至2013年底,滬深300指數下跌31%,而同期10傢證券公司日均持有股票現貨規模分別為415.83億、504.21億、510.96億和486.34億。2013年持股規模較2010年逆市提高17%,證券公司不僅沒有拋售股票,持股反而有所增加。動作1證券公司“主動拋售股票”進而打壓大盤毫無事實根據。事實上,近幾年來,市場很少再有證券公司主動拋售股票止損踩踏個股現象出現,主要原因之一是有瞭股指期貨。當股票下跌時,證券公司賣出股指期貨,將原本在股票市場的拋盤轉移到股指期貨市場的賣空。股指期貨市場承接瞭股票市場拋盤的壓力,延緩瞭股市下跌,避免沖擊股票市場。持股指期貨空單,意不在做空,更無巨利可獲。經過4年的交易實踐,證券公司運用股指期貨的交易策略逐步成熟:一是以獲取穩定收益為目的的對沖型交易,平滑股票投資隨市場漲跌帶來的業績波動,如阿爾法對沖策略、期現套利。二是為融資融券等創新業務提供風險管理服務,支持資本中介業務開展,如融券券源套保策略。這兩類策略是證券公司使用最為廣泛的策略。證券公司持股指期貨空單,均以股票現貨為基礎,不帶有方向性。賣出一份股指期貨,必然對應買入相應規模的股票,股指期貨與股票交易方向相反,規模相當,兩者相對平衡,並不會破壞原有股票系統的均衡。證券公司通過這一動作,獲取低風險穩定收益,而無巨利可獲。反證法推導結果證明,證券公司不是股市下跌的罪魁禍首。誤認為證券公司做空股市的人,對股指期貨的運行機理和證券公司運用股指期貨的原理尚缺瞭解。作為一個新生事物,市場組織者應紮實地做好宣傳、解釋工作。讓更多人深入瞭解金融期貨,為金融創新間接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發展環境。  拾荒網精誠出品。

Leave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