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由於其本身的現金交割制度,投機資金理論上不需要像商品期貨一樣在到期前進行移倉行為,但出於對流動性和合約連續性的考慮,國內股指期貨投資者依然更傾向於在交割日線進行換月移倉。從過往的歷次交割情況來看,股指期貨合約往往在交割日當周的前三個交易日就完成瞭主力合約的轉換,轉換過程基本上較為平穩。本文從合約換月的時間點、強度、成本以及套利機會等方面進行一些分析。
從已完成的幾次交割情況看,成交量是判斷主力合約是否已經轉移的一個主要指標,與之配合的還有持倉量。但由於持倉量本身較小,股指期貨四個合約的總持倉水平基本維持在30000手左右,且普通交易日也經常出現數千手的增減,所以在判斷上仍以成交量為主。從股指期貨當月連續合約和下月連續合約的成交變化對比中可以很清楚看到,當月合約的成交量在交割當日均觸及瞭最低點,與之相對的是下月連續合約的成交大幅增加。從時間點上看,一般的規律是在交割日當周的前一周周末,主力合約開始出現減量,在交割日當周的出現成交大幅減少,說明市場興趣已經提前轉移至下月連續合約。此外可以看出,股指期貨移倉時成交量的走勢十分陡峭,移倉的時間窗口較窄,一般隻有3-4個交易日,而當新的主力合約產生後,成交量即迅速回到初始水平。
值得關註另一個趨勢變化,是交易中的每筆成交量(手)的變化。從上圖可以看到,在股指期貨上市初期,由於進場交易的門檻較高,基本以大資金為主,每筆交易手數也較大,在第一次交割(5月21日)前,平均每筆手數在25手以上。隨著交易者數量的增加,中小資金交易者開始占據主導地位,交易手數出現瞭明顯的減少。同時我們也可以將每筆交易手數的波動作為大單出入場的判斷依據之一,在交割日前後,大單的出現往往意味著主力移倉正在進行。從統計數字看,除去IF1005合約,在6月、7月和8月合約中,交割日前2天的交易中出現每筆20手的大單概率遠遠高於普通交易日,說明主力集中在此期間移倉換月。
在進行大筆交易時必須考慮的一個因素就是沖擊成本,沖擊成本是指在套利交易中需要迅速而且大規模地買進或者賣出證券,未能按照預定價位成交,從而多支付的成本。沖擊成本的大小,既與委托交易的數量有關,也與流動性大小有關。市場的流動性越小,沖擊成本越大。
沖擊成本(Market Impact)的計算公式如下:MI=(成交價格-初始價格)/初始價格………(%)。一般應對交易量的沖擊成本進行加權處理。
股指期貨由於合約數較少,交易集中導致流動性較強,資金進出相對方便。我們在計算時采用瞭成交量相對較高的6月、7月和8月合約,並對價格數據進行瞭加權,其中6月、7月、8月合約的交割日沖擊成本為0.09%、0.17%和0.12%,相對應的成交均值分別為1847手、2675手和734手。而A股市場10萬元交易的沖擊成本是0.2%,可見,在成交額巨大的情況下,股指期貨市場的沖擊成本相對較小。
可見,投資者在股指期貨合約移倉時,除瞭簡單地進行價格考慮外,還要進行交易成本的計算。在忽略資金成本的情況下,我們還要考慮的還有手續費和沖擊成本,按當前股指期貨市場手續費的普遍標準0.01%計算,加上沖擊成本均值0.13%,則當股指期貨合約價格在2950時,需額外加上4.13點的基差,才能保證成交後不出現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