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300股指期貨交易合約的當日結算價如何確定

國際市場上有四種方法來獲取當日結算價,分別是:收盤時段集合競價;收盤前一段時間成交量加權價;收盤價;收盤時刻最高與最低賣出價的平均價,按最小波動價位取整。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中,當日結算價采用該期貨合約最後一小時按成交量加權的加權平均價。原因是為瞭防止市場可能的操縱行為以及避免日常結算價與期貨收盤價、現貨次日開盤價的偏差太大。

合約最後一小時無成交的,以前一小時成交價格按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該時段仍無成交的,則再往前推一小時。以此類推。合約當日最後一筆成交距開盤時間不足一小時的,則取全天成交量加權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

合約當日無成交的,當日結算價計算公式為:當日結算價=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基準合約當日結算價-基準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其中,基準合約為當日有成交的離交割月最近的合約。合約為新上市合約的,取其掛盤基準價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基準合約為當日交割合約的,取其交割結算價為基準合約當日結算價。根據本公式計算出的當日結算價超出合約漲(跌)停板價格的,取漲(跌)停板價格作為當日結算價。

采用上述方法仍無法確定當日結算價或計算出的結算價明顯不合理的,交易所有權決定當日結算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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