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預計標的證券價格可能要略微下降,也可能在近期維持現在的價格水平,就會選擇做空認購期權。以一定的行權價格X賣出股票認購期權,得到權利金C,賣出股票認購期權得到的是義務,不是權利。如果股票認購期權的買方要求執行期權,那麼股票認購期權的賣方隻有履行賣出的義務。
賣出股票認購期權屬於盈利有限、損失無限的策略。 >盈虧平衡點:行權價格十權利金 >最大收益:權利金 >最大損失:無限 >到期損益:權利金-max(到期標的證券價格-行權價格,0) 在期權合約到期日,如果標的股票價格上漲至行權價格以上,期權權利方會提出行權,期權義務方將被迫接受期權履約,以行權價格獲得標的股票空頭,此時若按上漲的價格水平從市場上高價買入相關標的股票,再以行權價格賣給期權權利方會有價差損失,但權利金收入會部分彌補價差損失。另外,在買方未提出行權之前,賣方也可以隨時將股票認購期權平倉,從而獲得權利金價差收入或損失。 下面舉例說明股票認購期權權利方和義務方在合約到期時的盈虧情況。某投資者A在2013年12月18日買入瞭10張2014年1月到期、行權價為42元的ABC公司認購期權,投資者B則於當日開倉賣出10張該期權。買賣發生時,ABC公司股票價格為41.5元,期權的價格為每股1.50元,因此投資者A支付的權利金為1.50×5000×10—75000元,其中5000是合約單位,10是買賣期權合約的張數。 該期權到期時,ABC公司的股價為45.5元,期權處於實值狀態,投資者A選擇執行該期權。他將以低於市價3.5元的42元/股的價格買入50000殷(合約單位5000×10張合約)股票,以45.5元/股的價格在市場上賣出時,可獲利3.5×5000×10-175000元,扣除買入期權花費的權利金,凈收益為175000-75000—100000元。而投資者B則需要以45.5元/股的價格從市場七買入50()00股八BC公司的股票,再以42元/股的價格賣給投資者A,共損失3.5×5000×10—175000兀,但因收取瞭75000元權利金,因此凈損失為100000兀。 若ABC公司股票此時跌至39元,則投資者A不會執行該期權,將損失最初支付的75000元權利金,而投資者B的收益為75000元。 「拾荒網|10Huang.CN」收集